有关俄罗斯证券的信息 - 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 - 新兴欧洲

基金重新开放,简单来说将如何运作?

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 — 新兴欧洲(“基金”)将于2022年7月18 日重新开放。此简易指南助您了解基金的新结构,请将本指南与致全体股东的函件一并阅览,以便查阅全部细节。

基金的原本结构

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 — 新兴欧洲(包括俄羅斯和非俄羅斯资产)

  • 基金已于2022年2月25日,欧洲中部时间下午一时起暂停买卖

基金的新结构

现有股份类别(不包括俄罗斯资产)

  • 股东保留与其于2022年2月25日所持现有股份类别相同数量的股份
  • 投资目标和政策 — 维持不变
  • 目标基准 — 维持不变,MSCI已将俄罗斯从MSCI Emerging Markets Europe 10/40 (Net TR) Index中剔除
  • 恢复公布每日资产净值(基于市场价格)
  • 恢复正常的每日基金买卖活动
  • 年度管理费—继续如常收取

新股份类别(仅含俄罗斯资产)

  • 发行两个新股份类别(一类为个人投资者而设,另一类为机构投资者而设)
  • 基于2022年2月25日的持股量按比例分配股份权益
  • 在俄罗斯资产恢复价值之前,这两个新股份类别的价值均非常接近于零
  • 资产净值刊载于施罗德投资网站,仅供参考
  • 不接受认购及赎回
  • 年度管理费 — 不适用

这种新结构的目标是:

  • 让投资者就基金的现有股份类别进行正常的买卖活动
  • 让基金继续按照其投资目标及政策进行投资
  • 当俄罗斯资产在日后恢复其价值时可(透过新股份类别)保留现有股东当中的权益

未刊发的资产净值 - 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新兴欧洲(只提供英文版)

 

新股份类别的股份(仅含俄罗斯资产)将于2022年7月18日分配予股东,您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关于日后如何及何时向股东返还任何新股份类别的价值,我们将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和所有股东的最佳利益做出决定。

我们将随时向股东通报任何重大进展。您亦可在我们的网站查阅更多有关本基金的资料:

https://www.schroders.com/en-lu/lu/individual/funds-and-strategies/notifications/schroder-isf/

问与答

为什么施罗德想分配俄罗斯资产至新股份类别,而非按照原样重新开放本基金?施罗德将如何重新开放本基金?

在暂停后,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连同本公司管理公司 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Europe) S.A.(“SIM EU”)已检讨其可能采取之进一步行动,以寻求保留本基金的剩余价值,包括俄罗斯资产的潜在未来价值,并评估在维持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之同时,为符合其股东最佳利益而重新开放本基金供认购及赎回的可选方案。

就此情况下,并符合本公司的章程第5条,董事会已决定透过分拆本基金重组本基金的资产,以增设将可供分配俄罗斯资产的新股份类别(统称及各自称为“新类别”),自2022年7月18日(“分拆日期”)起生效。

是次重组将惠及本基金,其可继续按照其投资目标及政策进行管理,这令股东能够从本基金的非俄罗斯资产的持续表现中受益,同时如果俄罗斯资产在日后恢复其价值时可(透过新类别)保留股东在当中的权益。

本基金将会增设两个新类别(一个为已投资于保留予机构投资者(按照2010年12 月17日法律第174条所指)的现有类别的投资者而增设,另一个为已投资于其他现有类别的所有其他投资者而增设),而俄罗斯资产投资组合将被分配至这两个新类别。这些类别将以欧元计值,以及不会开放供认购及赎回。

当本基金重新开放时,现有股份类别的每股资产净值会否显著低于上一次公布的每股资产净值?新股份类别的价值在将来会否维持接近零?

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包括新类别的资讯性每股资产净值)将刊载于网站 https://www.schroders.com/en-lu/lu/individual/funds-and-strategies/notifications/schroder-isf/

与本基金及本公司的任何资产一样,新类别中的俄罗斯资产将继续按照本公司发行章程(“发行章程”)及施罗德估值政策中所载的估值原则进行估值。截至2022年7月4日,俄罗斯资产的价值为零。 SIM EU与董事会有责任根据现行市场指标继续监察估值是否适当。

施罗德会否就俄罗斯资产收取任何费用(即本基金的非流动部份)?

新类别将不会被收取任何年度分销费、年度管理费及来自本公司的存管处、保管人及基金行政管理人的收费。新类别可能被收取类别特定费用,例如法律服务费及卢森堡认购税及与本基金整体相关的其他费用,而这些费用(例如与审核服务有关的费用)对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而言有利,且均符合发行章程的条文。在推出新类别时,我们将从本基金中转移75,000 欧元现金(约占本基金总现金的 0.4%及本基金总资产净值的0.03%)至新类别,以支付有关费用。如该金额75,000欧元不足以支付未来与新类别相关的任何该等费用,则倘若俄罗斯资产未能恢复足够价值,SIM EU 将会承担任何有关短欠数额。现有股份类别将继续招致发行章程所载的费用。

新股份类别会否再次开放认购及赎回(例如当俄罗斯资产流通时)?在什么时候新股份类别将会变现及向股东返还价值?如果俄罗斯市场开始正常地交易,新股份类别会否合并至原有股份类别?

与本基金及本公司的任何资产一样,新类别中的俄罗斯资产将继续按照发行章程及施罗德估值政策中所载的估值原则进行估值。截至2022年7月4日,俄罗斯资产的价值为零。 SIM EU与董事会有责任根据现行市场指标继续监察估值是否适当。

倘俄罗斯市场开始较正常地交易,董事会将决定何时及如何变现俄罗斯资产,当中考虑到股东的最佳利益及在可行情况下以最佳可变现价格进行变现,致使本基金将随时间变现俄罗斯资产以向新类别股东返还价值。任何个别投资者均不能影响返还俄罗斯资产任何价值的时间。俄罗斯资产的任何价值将在其变得流通时返还,因此其可能分阶段或于同一时间实现。俄罗斯资产的变现将在本基金的层面进行,但会与归属于现有股份类别的非俄罗斯资产分开,以确保公平及平等地对待所有获分配新类别股份的股东。

本基金将会增设两个新类别(一个为已投资于保留予机构投资者(按照2010年12 月17日法律第174条所指)的现有类别的投资者而增设,另一个为已投资于其他现有类别的所有其他投资者而增设),而俄罗斯资产投资组合将被分配至这两个新类别。这些类别将以欧元计值,以及不会开放供认购及赎回。

现有股份类别(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预期会否有任何改变?新股份类别的投资目标及政策是什么?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与现有股份类别有关的定价过程及交易过程在现阶段不会变更。

股东是否需要因这些新安排而采取任何行动?

于分拆日,本基金的所有股东将有权收到按比例计算的相关新类别的股份,该比例透过现有股份类别反映所有股东于截至2022年2 月25 日对俄罗斯资产的投资参与。

在分配俄罗斯资产至新类别后,本基金透过其现有股份类别将不再持有俄罗斯股票,亦不会对俄罗斯股票作出进一步投资,直至另行通知为止。这符合本基金的目标基准,而所有俄罗斯股票均已从该基准中移除。

阁下如需要更多资料,请联络阁下常用的专业顾问或前往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代表人)的注册办事处或致电施罗德投资热线电话 (+852) 2869 6968查询。

重要声明

本文件由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Europe) S.A.(地址为5, rue Höhenhof, L-1736 Senningerberg, Luxembourg)于2022年6月刊发。注册编号为B 37.799。本文件并不构成向任何人士发出要约或作出招揽认购施罗德环球基金系列 — 新兴欧洲(“基金”)股份。本文件拟供本基金的现有零售投资者参阅。本文件所载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买卖本基金股份的意见或建议。投资者应就本文件所述本基金重组的影响自行征询专业意见。施罗德投资对股东不征询专业意见的做法或其个人情况概不负责。投资于本基金涉及风险,有关风险资料已于发行章程中充分说明。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二座33字楼

电邮:enquiry_cn@schroders.com

 

友情链结

施罗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3楼33T52A单元
邮编:200120

施罗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29室
邮编:100033

本网站只供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及互认基金发行机构参考并不是供零售、机构或任何其他投资者。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表现未必可作日后业绩的指标。阁下应注意,投资价值可跌亦可升,并没有保证。投资者或无法取回最初投资之金额。详情请参阅基金说明书(包括风险因素)。香港证监会的认可并非对基金作出推荐或认许,亦非对基金的商业利弊或表现作出保证。此亦不代表基金适合所有投资者,或认许基金适合任何个别投资者或任何类别的投资者。

施罗德井不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证券或投资产品的要约、邀请、建议或招揽。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监管。网站未经香港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审阅。

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专页

本网站所载资料仅提供予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规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者。投资者在投资本网站内提及的任何项目前应细阅相关销售文件,特别是该基金所涉及的风险。如有需要请透过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及/或其它专业顾问寻求专业咨询。

互认基金专页

互认基金专页所述基金为中港基金互认中获得认可的香港基金,其M类别份额向中国内地投资者公开发行。此等基金依据香港法律成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并不意味获官方推荐。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香港”)受香港证监会监管,并为此等中港互认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施罗德香港委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为此等中港互认基金的中国内地代理人,交银施罗德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