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北上互认基金

内地与香港互认基金

什么是互认基金?

  • 批准于香港注册并受内地监管机构监管的基金,向內地居民公开销售
  • 所有互认基金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可获批
  • 香港的优秀基金可在内地公开募集(简称“北上”)
  • 在内地注册监管的优秀基金也可进入香港市场(简称“南下”)

北上互认基金为內地投资者带来什么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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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局限于国内A股市场,轻松投资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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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更多元化,满足投资者不同的理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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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际专业的基金投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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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普通投资者也能参与

投资者仍应查看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北上互认基金的产品风险特征是否匹配,并结合自身情况参与北上互认基金的投资。

北上互认基金须符合什么条件方可取得互认资格?

对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 依照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注册、运作及管理,并受香港监管机构监管的公募基金
  • 代理人必须委任符合内地监管机构资格条件的机构担任代理人

对基金的要求:

  • 资产及销售规模: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而销售给内地国内投资者的比例不可高于基金总资产的50%
  • 投资范畴:不以内地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
  • 成立年期:基金必须成立1年或以上
  • 基金种类: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指数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有关互认基金认可资格的其他內容,请浏览中国证监会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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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认基金专页所述基金为中港基金互认中获得认可的香港基金,其M类别份额向中国内地投资者公开发行。此等基金依据香港法律成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并不意味获官方推荐。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施罗德香港”)受香港证监会监管,并为此等中港互认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施罗德香港委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为此等中港互认基金的中国内地代理人,交银施罗德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