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

什麼是「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

您是否聽聞過「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跨境理財通)? 作為環球資產管理公司,施羅德致力為投資者開拓投資領域,捕捉多元化的投資機會。讓我們透過以下精簡資訊,令您輕鬆掌握跨境理財通的概要。

隨著內地、香港與澳門三地的監管部門於2021年9月10日分別正式發佈《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跨境理財通」正式啓動,成為促進內地與香港、澳門資本市場互聯互通的其中一個項重要計劃及里程碑。讓三地合資格的居民透過各自的銀行體系所建立的閉環式資金管道,投資於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跨境理財通」分北向通和南向通:

北向通:指香港及澳門合資格居民通過指定管道投資內地合資格金融機構(銀行及/或證券公司)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南向通:指內地合資格居民通過指定管道投資港澳合資格金融機構(銀行及/或證券公司)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跨境理財通」的總額度為北向通/南向通各 1,500億元人民幣,由港澳兩地共用 。每名合資格的個人投資者,額度為人民幣300萬元。如投資者同時選擇通過銀行和證券公司參與「跨境理財通」,兩種渠道投資額度各為人民幣150萬元。所有額度均以跨境匯款淨額計算。

投資者須要在其所在地開立以「跨境理財通」專用的匯款戶口,及於另一個市場的銀行開設「跨境理財通」專用的投資戶口,並將其互相配對。所有在匯款專戶和投資專戶之間的跨境匯款,必須以人民幣進行。

北向通(適用於銀行)

怎樣才符合「北向通」投資者的資格?

  • 須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
  • 必須以個人名義作投資(不接受以聯名形式或公司客戶作投資);及
  • 經香港銀行評估為不屬於弱勢社群客戶*。

北向通合資格理財產品選擇

  • 內地理財公司發行,並經發行人和內地銷售銀行評定為「一級」至「三級」風險等級的固定收益類(主要投資於債券和存款)及權益類(主要投資於股票)公募理財產品(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及
  • 經內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內地銷售銀行評定為「R1」至「R4」風險等級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貨基金)
  • 經內地銀行銷售的人民幣存款產品

關於個別銀行/證券公司所提供的投資產品的細節,請向相關參與銀行/證券公司查詢。

南向通(適用於銀行)

怎樣才符合「南向通」投資者的資格?

  • 具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即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戶籍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兩年
  • 符合內地監管機構訂明的資金及投資經驗等條件;
  • 必須以個人名義作投資(不接受以聯名形式或公司客戶作投資);及
  • 經香港銀行評估為不屬於弱勢社群客戶*。

南向通合資格理財產品選擇

  • 投資產品(不包括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和交易的投資產品)
    • (一)所有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香港證監會認可,主要投資大中華區股票,且被銷售該產品的香港銀行評定為「非複雜」的基金;
    • (二)除項(一)提到的基金外,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香港證監會認可,且被銷售該產品的香港銀行評定為「低」風險至「中高」風險及「非複雜」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債券基金和單一新興市場股票基金);
    • (三)被銷售該產品的香港銀行評定為「低」風險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債券;及
  • 存款:人民幣、港元和外幣存款。

關於個別銀行所提供的理財產品的細節,請向相關參與銀行查詢。

以上內容乃根據監管機構關於南向通(適用於銀行) 截止2024年6月18日及北向通(適用於銀行)截止2024年3月4日的資訊所撰寫並僅供參考之用,詳情及最新資訊請參閱香港金融管理局網站。以上內容不應構成對任何人作出招攬、建議、邀請認購或買賣交易任何個別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或意見;亦不構成我們向境外公眾積極推廣「跨境理財通」服務。

* 弱勢社群客戶指對了解投資所涉風險及承受潛在損失的能力較低的客戶。銀行在判斷客戶是否屬於弱勢社群時,會全面考慮該客戶的情況,包括管理財務的成熟程度(如投資經驗)、思維和心理狀態(如作出投資決定的能力),以及財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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