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

什么是“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

您是否听闻过“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跨境理财通)?作为环球资产管理公司,施罗德致力为投资者开拓投资领域,捕捉多元化的投资机会。让我们透过以下精简信息,令您轻松掌握跨境理财通的概要。

随着内地、香港与澳门三地的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正式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跨境理财通”正式启动,成为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其中一个项重要计划及里程碑。让三地合资格的居民透过各自的银行体系所建立的死循环式资金管道,投资于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跨境理财通”分北向通和南向通:

北向通:指香港及澳门合资格居民通过指定管道投资内地合资格金融机构(银行及/或证券公司)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南向通:指内地合资格居民通过指定管道投资港澳合资格金融机构(银行及/或证券公司)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跨境理财通”的总额度为北向通/ 南向通各 1,500亿元人民币,由港澳两地共用 。每名合资格的个人投资者,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如投资者同时选择通过银行和证券公司参与“跨境理财通”,两种渠道投资额度各为人民币150万元。所有额度均以跨境汇款净额计算。

投资者须要在其所在地开立以“跨境理财通”专用的汇款户口,及于另一个市场的银行开设“跨境理财通”专用的投资户口,并将其互相配对。所有在汇款专户和投资专户之间的跨境汇款,必须以人民币进行。

北向通(适用于银行)

怎样才符合“北向通”投资者的资格?

  • 须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
  • 必须以个人名义作投资(不接受以联名形式或公司客户作投资);及
  • 经香港银行评估为不属于弱势社群客户*。

北向通合资格理财产品选择

  • 内地理财公司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内地销售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主要投资于债券和存款)及权益类(主要投资于股票)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及
  • 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销售银行评定为“R1”至“R4”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货基金)
  • 经内地银行销售的人民币存款产品

关于个别银行/证券公司所提供的投资产品的细节,请向相关参与银行/证券公司查询。

南向通(适用于银行)

怎样才符合“南向通”投资者的资格?

  • 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及肇庆)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两年
  • 符合内地监管机构订明的资金及投资经验等条件;
  • 必须以个人名义作投资(不接受以联名形式或公司客户作投资);及
  • 经香港银行评估为不属于弱势社群客户*。

南向通合资格理财产品选择

  • 投资产品(不包括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和交易的投资产品)
    • (一)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主要投资大中华区股票,且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非复杂”的基金;
    • (二)除项(一)提到的基金外,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且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高”风险及“非复杂”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债券基金和单一新兴市场股票基金);
    • (三)被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风险及“非复杂”的债券;及
  • 存款:人民币、港元和外币存款。

关于个别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的细节,请向相关参与银行查询。

以上内容乃根据监管机构关于南向通(适用于银行) 截止2024年6月18日及北向通(适用于银行)截止2024年3月4日的资讯所撰写并仅供参考之用,详情及最新信息请参阅香港金融管理局网站。以上内容不应构成对任何人作出招揽、建议、邀请认购或买卖交易任何个别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或意见;亦不构成我们向境外公众积极推广“跨境理财通”服务。

* 弱势社群客户指对了解投资所涉风险及承受潜在损失的能力较低的客户。银行在判断客户是否属于弱势社群时,会全面考虑该客户的情况,包括管理财务的成熟程度(如投资经验)、思维和心理状态(如作出投资决定的能力),以及财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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